近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河北省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产业聚集发展行动、实施信息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实施产业创新提升行动、实施企业培育引进行动、 实施大数据融合应用提升行动、实施产业链提升行动、实施数据安全提升行动七大重点任务。
针对实施产业创新提升行动,河北提出将建设一批创新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河北省数字经济研究院,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不少于10家。推动人工智能、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5G、北斗导航等前沿技术与大数据融合发展。
行动计划明确,将加快建设雄安新区大数据产业研发创新及成果转化引领区,承德、张家口(张北、怀来)、廊坊等3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力推动工业、农业、教育、交通、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6个行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在智能制造、电子商务、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等N个行业领域开展融合应用,形成“1+3+6+N”产业发展格局。
到2022年,各市主城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5G基站数量超过7万个。全省大数据服务器规模突破200万台,建成以数据存储为基础、数据融合应用为重点的全国领先的张承廊大数据走廊,打造京津冀主存储基地和北方算力中心。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大数据企业超过50家,培育引进1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大数据相关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