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的意见,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根据要求,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实现100%的政务数据(除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数据外)和60%的社会数据汇聚到江淮大数据中心。对于泄露、出售个人信息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意见提出,我省将探索线上“政务数据大厅”管理新模式,借鉴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模式,建立线上“政务数据大厅”。各有关部门选优配强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线上入驻人员),承担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对接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按照完整归集的要求,及时向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归集数据,各市、省有关部门按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向江淮大数据中心汇聚数据,并确保所提供数据与本地区、本部门所掌握数据保持一致。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数据归集力度,2020年底前实现100%的政务数据(除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数据外)和60%的社会数据汇聚到江淮大数据中心。
此外,数据提供部门应当按照“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共享数据,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依据,原则上不得拒绝其他单位提出的共享申请。数据使用部门应当根据履行职责需要申请共享数据,明确共享数据的具体应用场景,在政务数据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授权使用的方式、范围和期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
据悉,我省还将强化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的责任,原则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未按规定归集共享政务数据的,由数据资源管理部门通知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本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