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向大型科技公司加税的努力正在遭遇最新一击,在欧委会与亚马逊3亿美元的税款诉讼中,欧洲第二高等法院做出了有利该公司的裁决。
欧洲第二高等法院周三 (4月12日) 裁定亚马逊胜诉,驳回欧委会2017年提出的亚马逊须向其欧洲总部所在地卢森堡补交2.5亿欧元( 约 3.03 亿美元)税款的要求。理由是,欧委会未能证明卢森堡给予亚马逊不合理的税收优惠。
此案可以追溯到2006年,当时亚马逊在欧洲建立了一个复杂的税收结构,能够通过设在卢森堡的子公司输送所有欧盟销售的收入。据悉,该税收协议将亚马逊卢森堡子公司的缴税比例限制在欧洲总收入的1%以内。
包括卢森堡、荷兰在内的一些欧洲国家往往通过税收优惠来吸引大型科技公司入驻。
欧盟随后对此进行了调查,并在2017年指控亚马逊非法避税,违反了欧盟的国家补贴法规,要求亚马逊必须向卢森堡补税缴2006年至2014年税款,总额2.5亿欧元。亚马逊和卢森堡双方都对此感到强烈不满,并向欧洲法院提出上诉。
对于欧洲第二高等法院最新裁决,亚马逊发言人周三透过电子邮件表示,法院判决符合公司长期以来的立场,并重申亚马逊遵守了所有适用的法律,并未享受任何特殊待遇。
欧盟加税努力遭遇最新一击
这一决定对欧盟反垄断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打击。
维斯塔格致力于援引国家补助法规,来打击跨国企业与一些欧盟国家间的税收优惠协议,以遏制包括亚马逊、苹果公司(Apple Inc.)和Alphabet Inc.旗下谷歌(Google)在内的一些科技巨头涉嫌存在的过度行为。
这是不到一年内欧盟在重大税务决定中再度吃下败诉。欧盟此前以享受非法税收优惠为由,要求苹果公司向爱尔兰补税130亿欧元 (约 150亿美元),欧洲法院去年 7 月宣判苹果胜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该裁决,欧委会仍然可以向欧盟最高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被推翻的苹果案已经以这种方式提出上诉,正在等待进一步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