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 消息:据财联社消息,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该案为首次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认定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
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
据悉,这已不是美团第一次因构成不正当竞而败诉。
去年8月,美团平台向商户推送了部分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要求商家不与饿了么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的信息。
今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金华美团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拉扎斯公司(饿了么)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经济损失。
昨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指出,强迫实施“二选一”问题尤为突出,是平台经济领域资本任性、无序扩张的突出反映,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然践踏和破坏。强迫实施“二选一”行为限制市场竞争,遏制创新发展,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根治。
对此,美团发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称,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权,不通过不合理限制等措施强制要求商户“二选一”,不利用技术手段等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依法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不开展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和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支持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积极配合调查处理。